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复核的时间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被判处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核准,复核需要多长时间,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复核的程序如下:立即执行的死刑案件,在十日内逐级上报到最高级的。由最高三名法官组成的复审负责核准。批准时,必须要征求被告的意见,实行综合审查的原则。如果最高直接核准死刑的,就要由最高院长签发死刑令,交付第一审人民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提起。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主动报请的。3、提起的条件不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上诉即可;如果由人民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死刑复核程序是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主动报请的。4、提起的期限不同:提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死刑复核程序实质上是一种主动报请程序,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判决死刑或裁定维持死刑的人民必须在三日内向有核准权的上级请复核。一、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级人民核准期限是多久?(一)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复核。高级人民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抗诉,高级人民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三)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二、申请刑事抗诉期限抗诉分两种情况(一)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的抗诉。各级对同级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向上一级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二)是再审抗诉,即原审之上级人民或者最高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的抗诉。各级对同级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错误,报请上一级人民对与其同级的人民提出抗诉的审判监督程序。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只要人民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对认为本级人民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对本级人民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为五日。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的计算,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以上。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 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复核。高级人民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抗诉,高级人民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三)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3种观点: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程序。再审程序,是指为了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与作出裁判的诉讼程序。二者有以下区别:(1)审理对象不同:死刑复核是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死刑案件进行复核,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错误判决;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正在执行和已执行完毕的判决、裁定,目的在于纠正裁判中的错误。(2)提起的主体不同: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主动报请而引起的;再审程序则由当事人提起或由原裁判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或由其上级的人民决定提审、指令再审,上级人民提出抗诉而开始。(3)提起的理由不同:死刑复核程序是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主动将案件报请有核准权的人民而引起,不需要其他理由;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是发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运用法律上确有错误;(4)提起的时间不同:死刑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有权人民核准;提起再审程序,法律并没有期限,只是在发现新罪或者无罪改判为有罪时,应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才能提起。(5)受理案件的审级不同:依照死刑复核程序规定有权进行复核的只有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按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既可以是原审人民,也可以是任何上级人民。(6)作出的裁判的效力不同:死刑复核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生效的判决、裁定,应当交付执行;再审程序中的判决、裁定的效力取决于再审判决、裁定的程序和审级。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 建议对死刑复核程序设定明确的期限,以三个月到六个月为宜,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报批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特定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四十四条 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复核。高级人民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抗诉,高级人民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三)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以上。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 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复核。高级人民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抗诉,高级人民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三)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以上。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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