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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暂住证在哪里办理,要求什么证件

来源:河珍美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或者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法律依据:《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 本市派出所及其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站,负责暂住人口的暂住登记和核发暂住证工作。第九条 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以内申报暂住登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暂住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武汉市暂住证》:(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的人员;(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人员;(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寄养、寄读、学习培训、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暂住人口,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武汉市暂住证》。第十条 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武汉市暂住证》,须持暂住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登记站,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暂住人口应持户主的户口簿办理;(二)暂住在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水上船舶、经营场所内的,由单位或经营者将暂住人口登记造册,统一办理;(三)暂住在房屋出租户的,由房屋出租人带领暂住人口办理;(四)已婚育龄妇女应出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先行登记,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后,再发《武汉市暂住证》。第十一条 《武汉市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暂住人口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原登记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暂住人口遗失《武汉市暂住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手续。变更或更正《武汉市暂住证》登记项目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或更正手续。第十三条 《武汉市暂住证》由武汉市统一印制,禁止转借、转让、冒领、骗取、变造、伪造、买卖。

第2种观点: 办理暂住证需要准备好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的机关出示的身份证明,暂住在本市的出租房内那么需要提供户主的身份证,还有居住的详细地址,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黑白照片需要三张。一、暂住证有效期关于暂住证的相关问题很多朋友还是比较好奇的,一般来说暂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的,办理延期的手续应该是到发证机关进行办理的,一次延期不能超过一年,第二次延期的时候你还是需要跟第一次一样准备好齐全的材料进行办理,外地的户口进行办理暂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延期后你要到你租住的房子所在地进行暂住证的办理,带上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即可进行办理。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准备齐全,符合条件的能够在当地派出所进行完成办理,就能进行颁发证件,整个流程还是比较轻松的,能够达到不错的效果。二、暂住证办理发证时间暂住证改为居住证,按规定是15天内发放。(多数地区一个星期就可以领取,最快的符合条件的,当场就可以领取,办理时间上各地略有不同)。具体请在办理的时候可以咨询工作人员,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第3种观点: 一、武汉暂住证需要哪些证件1、武汉办暂住证需要以下证件:(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或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或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3)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二、办理暂住证有哪些用途1、按规定申请子女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4、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卫生防疫服务;5、参加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光荣称号的评选;6、向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7、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8、在暂住证有效期限内可凭暂住证进入特区,不需再办理边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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