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败诉方不交诉讼费的,可以由进行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审查决定。
一、案件受理费应该谁来承担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判决情况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支持,另一部分被驳回时,诉讼费由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配。
败诉的一方有多名当事人时,诉讼费用可由按照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或所判决承担的责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中如果有专门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自行承担。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除了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外,其余的都是由决定费用的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而要由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原告胜诉,预缴的案件受理费,由责令被告支付。适用简易程序理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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