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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简单版合同(5篇)

来源:河珍美食

机械租赁简单版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__农用车_ 型号:1000型;数量:__按工程需要_ 使用地点:_ 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蚌宿路-马园路)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确保项目部能随时使用农用运输车),其人工工资由甲方(出租方)支付。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1、自20xx年9月3日至路面浇筑完毕,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实际租期根据现场确定。

  2、租金按照每车 14元支付(其中包括:操作人员工资、设备保养费等费用)。

  3、付款方式:二灰、水稳在混凝土浇筑十天后付清(8月30日前的运输票)。混凝土运输费在混凝土浇筑完后20天付清。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没有得到乙方的允许下,不得私自将设备运离施工现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管理

  1、租赁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根据乙方施工人员的上下班时间表执行,无条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甲方设备由于操作人员素质、设备问题无法完成乙方的施工任务,乙方有权随时增加施工机械并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安排司机操作使用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并及时更换机械设备,确保乙方正常施工。造成的误工费用有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方各承担。

  第: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护工作,对于设备在工作中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如因机械设备老化、操作人员素质等原因无法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应及时更换机械,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发生给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蚌埠市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简单版合同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名称及型号:

  名称:

  型号:

  二、租赁用途及使用地点:

  租赁用途:

  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通知终止租赁之日结束。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走机械或驾驶人员,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全部租金。

  四、租金计算方法

  1、计费时间:按机械机械进场实际使用之日计算租金,月租金元(大写: )。不满壹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元/天。

  2、机械进出场时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调遣费用,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进出场发生的`费用。进场时由甲方垫付进场拖车费用。若因乙方机械设备故障耽误甲方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一次,按当月结算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合同终止后,剩余租赁款一次性结清。

  六、机械维修、保养及费用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

  时间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 元/月(乙方供油)。

  2、每个月乙方须支付月租金的30-40%给甲方作为维修保养费用;年底前支付甲方总租赁款的60%;其余40%租赁费用,乙方须在机械出场后3个月内支付完结。

  四、燃油等费用

  租赁期间的燃油费、机械看护由乙方承担,机械调运、维护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甲方允许,不得另租他方。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自愿对机械进行改善或维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若甲方机械需要修理,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如果2日内维修不好,影响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有权更换机械或者重新租用其他单位机械,所产生的费用从甲方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八、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的机械在租赁期内有甲方机械手操作使用。甲方操作手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良好状态。甲方应配备1-2名操作手,操作手工资由甲方支付。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操作手必须听从乙方施工人员指挥。若因甲方操作手不听指挥或者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影响到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租赁机械在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要求及时付清租金和有此发生的其他费用,或者终止合同,收回机械。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或中途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对方偿付总租金的20%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于滁州市人民。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租赁费用结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简单版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租赁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掘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挖机壹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运行。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

  三、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三十天(即一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租赁费。

  2、租赁费_______元(贰万元整)。

  四、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五、综上所述,甲乙双方相互遵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机械租赁简单版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双方互利合作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

  乙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甲方租赁挖掘机壹台。

  二、租赁时间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赁方式、费用结算时间

  挖机租赁采用月租制:无论晴、雨、雪天气,每月按 元(大写: ),每月租赁费用于次月日之前结算完上月的费用,工程完工一次性结算所有费用。

  四、工作时间及超时计算

  挖机每月工作时间最高为 小时,如在本月内有走出时间,则按每小时 元计算,时间以挖机计时器为准,如没有达到时间则按 月计算。

  五、挖机进出场费用

  租赁时间如不满三个月,乙方承租挖进出场费 元,超过三个月乙方承担进场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施工进度,在安全施工情况下,安排机械每天的工作时间。

  (2)乙方提供挖机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吃、住及挖机燃油,因燃油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工地工作范围内工作,乙方应保证甲方工程机械及驾驶同的.生命安全,因乙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挖机时、出场时的道路畅通。

  (5)乙方支付给甲方所有费用均以现金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机械正常使用,定期(每月有天时间)保养机械。

  (2)甲方驾驶员在保证工程机械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无条件的服从乙方指定人员的调度、指挥施工。

  (3)在停工休息时间内,乙方应协同甲方驾驶员放置好工程机械以及保证其安全。

  (4)甲方收租赁费用后出具收据,不承担任何税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结算租赁费用,超过一天,按月租赁费用1%计算违约金。

  九、其它

  (1)如有异议,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产生的纠纷若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订地点:

机械租赁简单版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视租赁物情况选择填写)

  2.1 起重设备

  2.2 其他设备

  第三条 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合法租赁资质、安拆资质(若合同内容包含安拆)。

  3.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暂定 年 日起至 年 月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使用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地方安检站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因工程需要承租方欲延长计划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 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5.1 租金单价为固定价格,包含了税金、维护维修费、折旧费、保险费、操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租金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5.2 如租赁物为起重设备,设备进出场费用共计 元,包含进场运输、安装调试、拆卸、出场运输等费用。如为塔吊,且塔吊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所使用吊装设备超过25吨位,另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为: 。

  5.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主要适用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

  5.4 租金计算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按日计算。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3.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

  4.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5.其他方式: 。

  5.5 工程因春节假期、北方冬歇而暂停施工期间,租赁费减租约定: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设备报停待拆停用期间,出租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

  第六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请视租赁物情况选择适用条款,并删除不适用条款)

  6.1 租金支付: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审核确认并收到出租方出具的后 日内,向承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剩余 %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后 日内支付。

  6.2 进出场费用支付: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承租方检验确认合格,出租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相应后 天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进出场费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场后与同期租金结算额同时支付。

  6.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等其他费用,据实结算,随同当期租金一起支付。

  6.6 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完税。

  第七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7.1 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的设备,双方应就交付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成色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7.2 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为保障施工安全,设备的全部螺栓应保证使用国标高强螺栓,塔式起重机附墙框应为原厂生产,附墙杆件要有加工图纸和形钢材质证明。否则,承租方有权拒收。

  7.3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出租方负责报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日视为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设备日期。

  7.4 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出租方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5 承租方退租时,双方就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 出租方义务

  8.1 出租方在现场的管理活动需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 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 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出租方除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外,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出租方因上述工作不当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8.3 出租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满足承租方的施工进度。非因安全原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机。

  8.4 出租方应该派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出租方承担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等。

  8.5 出租方负责操作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司机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8.6 出租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护,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8.7 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因其自身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租赁设备毁损的风险。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如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时,则该租赁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8.8 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或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8.9 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按月收集整理所出租设备的运转记录、交记录,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8.10 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确认同意的安装、拆卸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承租方义务

  9.1 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2 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9.3 与出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9.4 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9.5 租赁设备如由承租方负责操作,承租方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作业。出租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9.6 承租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出租方整改,同时按承租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出租方开具安全罚单(即安全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逾期超日,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租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提供租赁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以及配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经承租方书面告知仍不能在规定时间更换的,出租方按延误的天数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其他相关损失。延误时间超过 日,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 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原因设备停工的,停工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逾期承租方除按逾期天数扣减相应租金外,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其他损失。停工超过 日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已发生租金10%的违约金。

  10.5 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承租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10.6 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未提交检查维护记录的,则承担 元/次的违约金,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出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承租方有权扣留发生事故当月的租金作为出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1.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双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1.3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 份,其中承租人 份,出租人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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