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涉及虚假借贷的纠纷中,可以起诉的方面包括:借款人、出借人、中介机构等。借款人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以虚假借口骗取贷款而构成违约,出借人因未履行审慎贷款义务或在借款过程中存在欺诈等行为而构成违约,中介机构因不真实推荐贷款产品或服务而构成违约。在面临虚假借贷纠纷时,应当将责任主体归属清晰明确,针对不同方面可以采取不同的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 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隐瞒重要事实的方式骗取贷款的,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其返还已经获得的贷款,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金等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 出借人未履行审慎贷款义务或者在借款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其返还已经支付的贷款利息,并根据情况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因虚假宣传或者推荐引起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可以向中介机构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