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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所得税有时间吗

来源:河珍美食

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时候有时间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有时间的,纳税义务人需要在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进行汇算清缴。三种情形的个人可以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要补税的需要在6月30日前补缴税款。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是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二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怎么规定的?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机关所规定的退税的申报时间一共长达三个月,这就是为了确保各位纳税义务人能够有序的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该退的要退税,该补的要补交个人所得税。未在法定时间内申报个税退税的,随后只能自己到税务机关去咨询解决办法了。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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