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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健康证在哪里办理

来源:河珍美食

健康证一般是在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办理。健康证是从事幼托机构保育、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的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主要测查是否有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痢疾或其他传染是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你开始了健康检查。它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

健康证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则另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健康证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办理;

2、领取体检表并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

3、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4、内、外科常规体检;

5、X光胸透;

传染性疾病患者、皮肤感染性疾病传染、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性疾病这四种人不能办健康证。在办理健康证之前还会做身体检查,在出现结核杆菌感染之后,引起的肺部结核疾病以及皮肤传染疾病和肝脏传染性疾病都是不可以办理的。在办理健康证时如果出现传染性疾病,需要积极的治疗。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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