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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之后房屋抵押贷款怎么办

来源:河珍美食

您好,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就贷款分割达不成协议的话,您可以上起诉离婚,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做出判决。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剩余房屋贷款也由获得产权的人承担,只是需要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如果双方都没办法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会判决房屋按份共有,那么剩余的贷款双方也应该按份偿还。

当然,好聚好散也是最推荐的方法,如果你们夫妻可以自行协议,处理房屋的产权、剩余未还贷款等问题,可以草拟离婚协议,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若要协议离婚,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有三十日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不予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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