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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程中能否查对方账户?

来源:河珍美食

离婚调查对方账户,需提供线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收集证据或认为需要,会进行调查收集。会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分析

离婚可以调查对方账户,但需要提供线索。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查询对方的存款,可以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等;此外,也可以向人民提出调查申请。

离婚可以调查对方账户吗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拓展延伸

离婚过程中的财产调查权利

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是否有权利查对方的账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因此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是合理的。然而,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法律和裁决来确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允许调查对方的财产,以确保财产分割公平合理。但是,这通常需要合法的理由和的批准。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您希望查对方的账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在离婚过程中,查询对方账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人民有权调查收集证据。然而,在具体情况下,是否允许调查对方的账户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裁决来确定。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您有此需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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