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对著作权的如下:
1、著作权行使范围的;
2、著作权行使期限的。一般的著作权有效期限为五十年;
3、著作权行使的地域。
著作权办理手续如下:
1、创作作品:首先需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文字、音乐、美术作品等;
2、登记申请:在著作权登记机构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书和作品样本,填写相关信息并缴纳登记费用;
3、审查备案:著作权登记机构对申请书和作品样本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会要求修改或补充材料;
4、处理登记:审查通过后,著作权登记机构将颁发著作权证书并登记备案;
5、保护权益:获得著作权证书后,作者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也可以通过授权或许可等方式实现著作权的经济价值。
著作权的标准如下: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原创性。这意味着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必须是具有一定独创性和创造性的作品,而不是简单地复制或抄袭别人的作品;
2、完整性:即作品必须是完整的,不能是零散的、不完整的片段或碎片。作品的完整性包括了作品所必须的内容、结构和形式等方面;
3、具体表现形式:即作品必须具有具体的表现形式,比如文字、图像、声音等等。这意味着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必须是通过某种具体形式表达出来的作品,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思想或方法等。
综上所述,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