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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有效期有多长时间呢

来源:河珍美食

立案后是不存在有效期的,通常所说的追诉期是指案件事实发生之日到立案之日中间间隔的时间,一旦、检查机关立案侦查,也就不存在追诉期的问题了。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依法、及时受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由最高人民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统一了全国登记立案工作,规定了实行立案登记制的范围、条件、流程等等,要求符合法定条件的,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 人民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第四条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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