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不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改正,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并包含必备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合同文本或未包含必备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求改正并赔偿劳动者损失。
法律分析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一条【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务公司违约导致合同纠纷
劳务公司违约导致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争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导致与合同相关的争议和纠纷的产生。这可能涉及到未能按时提供劳务、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务、未能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等问题。当发生这样的违约情况时,受影响的一方有权寻求法律救济,例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解决劳务公司违约导致的合同纠纷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公正和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或未载明必备条款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要求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在劳务公司违约导致的合同纠纷中,受影响的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寻求法律救济,追求公正和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当劳动者面临公司不提供劳动合同等情况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