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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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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天津市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第四条 市应当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科学配置警务辅助人员并严格控制规模。市和区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装备配置、教育训练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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