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市、区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天津市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身份人员。
第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应当在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市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合理配置警务辅助人员,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市、区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装备配置、教育训练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